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公示公告
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、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邀请公告

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我司拟开展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、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工作,现就本工程监理服务进行询价,特邀请贵单位参加,项目概况如下:

一、  建设单位: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。

二、  项目名称: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、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

三、        工作内容及要求:(1)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、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服务设计图纸所界定的工程范围,即本工程的结构、建筑、供电、给排水、暖通的施工准备阶段、施工阶段、交、竣工验收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有关工作;(2)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、造价控制、安全管理、合同与信息管理、现场组织协调等。

四、  资质及业绩要求:(1)具备水运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;(2)具备水运工程监理年度信用考核AA级。(3)项目业绩要求:企业近10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新建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港口道路堆场施工监理业绩。

五、  支付方式:本工程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50%时甲方支付监理服务费的50%,本工程交工验收后,乙方开具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给甲方,甲方收到发票后10日之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。

六、  报价资料要求:本项目收费费率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[2007]670号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》计取,最高限价为:87万元,报价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:00前(以邮戳时间为准),邮寄内容包含加盖公章的报价函(以我司提供附表填写)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质复印件、业绩证明材料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需密封报送)。

七、  联系方式:

地    址: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 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楼

监 督 人: 鲁 先 生   电    话:0594-5692013

联 系 人: 何 先 生     电    话:18940950718

传    真:0594-5689908

八、  附件

1、报价函

 

 

 

 

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

2023年11月08日

 

 

报价函(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#、4#泊位陆域A-2区道堆及配套设施工程).doc


Copyright@2008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闽公安备 35010202000294号 闽ICP备16036477号-1